第三百八十九章 达成基本目标(2/4)
“所以,要增加京城内外的治安力量是共识。问题是以何种方式增加?或者说,如何有效的治理新增的人口。
下官以为,核心部分,就是户籍。京师每一个人的区别,不在于姓名、年龄、容貌。而在于其手里拿着的由官府颁发的户籍。这是其身份的证明。
所以,五城兵马司应当具备户籍管理功能。而为了方便外地百姓来京工作、居住、生活。应当依托户籍,由五城兵马司重新构建一套‘居住证’系统,把所有的人都纳进去。
然后,五城兵马司应当有京师刑名之权,确保其在治理时的权威。五城兵马司没有杖型以上的刑事案件处理权限,如何震慑犯罪分子?
这是下官提议的逻辑所在。
下官知道如今国库空虚,须得谨慎增加官吏编制。但是,依照下官的建议,其实耗费并不增多。
其一,若按照旧有的制度,东城兵马司至少要增加两百军士。而依下官的提议,依托于地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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