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御状(下)(1/4)
畅春园,清溪书屋。
康熙拿着九门提督隆科多亲自送来的状纸,面*阴沉。
这状子是由原任两江总督噶礼之母口述,步军都统衙门的书记记录,内称:
我子噶礼、令厨下人下毒药,*将我药死。此等凶恶,皆系我少子*尔奇与噶礼之子干都合谋而行。又噶礼以*尔奇之子干泰认为己子,令妻私自抚养。又噶礼家巨富,将妻子及亲密人等俱住河西务,不知何意。噶礼歼诈凶恶已极,请正典刑。
噶礼本是功勋之后,康熙所待向来优容。外边不省事的,道是噶礼是康熙的*兄弟,噶礼之母是康熙*母,其实具是讹传。
皇家选用的*母与保姆都是上三旗包衣,噶礼家却是满洲正红旗上。
噶礼是皇亲,用康熙曾给他的朱批上所言及的,他是“妃母胞弟所生之子”。其父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74/74821/27323403.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