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大案(1/4)
刘业在的时候,那些魑魅魍魉不敢多贪,因为一旦贪污,就算你是余杭的官员,那该劳改还是要劳改的。
刘业退休后,自认为好时代来临的官员们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脚了。
1393年,郭恒案爆发。
当时,老朱怀疑担任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或与提刑按察使司的赵金德偕同户部侍郎郭恒等人共同舞弊,下令调查。
同年三月,御史于明、丁庭居告发郭恒利用职权,勾结李或、赵金德、胡翼、王祷衡等贪污,其事项有:
一、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降低朝廷税收。
二、私吞浙西的秋粮,浙西秋粮本应该上缴七百九十万石,郭恒只上缴三百多万石。
三、征收赋税时,巧立名目,征收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郭恒等人总共贪污一千七百多万石粮食,一千三百万元银元,这个数字把老朱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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