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 论罪篇(下)(1/4)
好书推荐: 我的替身是史蒂夫
九转星辰诀
大明:哥,和尚没前途,咱造反吧
诸天影视剧变
天灾第十年跟我去种田
都别打扰我种地
儒道至上?我在异界背唐诗!
双魂冰心劫
落日佣兵
穿书七零:撩汉养娃逍遥自在
按照目前的案情,当时的文破军正*施暴李青凝,情况危急。而正在此时,张三以强弓将正在施暴的文破军射杀。
若是张三见义勇为,这便是大义杀人,不但无须惩处,官府反而应当褒奖其勇、义。
若是张三以为是野兽,无意之间,将文破军射杀,那便可参考前唐《永徽律》中的过失。
《永徽律》对此种行径有着分确的分类,原文记载,“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共举重物力所不制,若乘高履危足跌,及因击禽兽以致杀伤之类。”
翻译一下便是,因为没有看清或听清,思考不够周虑,一起举起重物但是力气不足,爬向高处之时不小心跌下,射杀飞禽走兽之时,凡此类情况造成他人死亡或受伤的,都属于过失范畴。
“诸过失杀伤人者,各依其状,以赎论。”
因为过失致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该从轻处罚,还可以以银抵罪。
当抵的只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224/224310/2250721.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