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四 狼狈为奸(1/4)
两人走到亭中坐定后。
蒲安绫笑道:“不知云儿可曾听过‘狼狈为奸’一词?”
“听过啊。”这可不是学生课本里面形容骂饶吗?
“狼和狈,是两种长相十分相似的野兽。同时,又是两种都喜欢偷吃猪、羊的野兽。它们唯一不同的是:狼的两条前脚长,两条后脚短;而狈却是两条前脚短,两条后脚长。
这两种野兽,经常一起去偷猪、羊等家畜。可是啊,如果他们两个分开行动的话,怎么也吃不到猎物。于是,它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先由狼骑到狈的脖子上,然后狈站起来,把狼抬高,再由狼越过羊圈把羊偷出来。
商量过后,狈就蹲下身来,狼爬到狈的身上。然后,狈用前脚抓住羊圈的门,慢慢伸直身子。狈伸直身子后,狼将脚抓住羊圈的门,慢慢伸直身子,把两只长长的前脚伸进羊圈,把羊圈中的羊偷了出来。”
“所以这是骂饶嘛。”白彩云不明所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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