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二章 治理黄河(4/4)
“有什么方法么?”
石小凡摇了摇头:“没有,这是一项大工程。臣以为,朝廷应该成立都水监,专门监督黄河。派专人疏浚、引黄河,汴河之水发展淤灌。”
都水监,隋文帝仁寿元年由都水台改名,长官为监。炀帝时长官先后称使者、监、令,次官先后称少监、少令,领舟楫、河渠署及诸津尉,为国家水利工程、水路运输管理机关,政令仰承工部水部司
领署与隋朝同。
北宋初不置,其职司归三司河渠案,仁宗嘉祐三年复置,设判监事一员,以员外郎以上充任,同判监事一员,以朝官
以上充任,丞二员、主簿一员,并以京朝官充任,丞*流出外治理水利工程,又在澶州设外监。
石小凡现在提出成立都水监,赵祯立刻同意。
北宋时期,都城在开封,当时黄河水患严重,宋王朝对治河很重视,设置了权限较大的都水监,专管治河,沿河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21/21797/12087723_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