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弱小的实力(1/4)
荷兰东印度公司由位于阿姆斯特丹、泽兰省的密德堡市、恩克华生市、德夫特市、荷恩市、鹿特丹市六处的办公室所组成,其董事会由七十多人组成。但真正握有实权的只有十七人,被称为十七人董事会。分别是阿姆斯特丹八人、泽兰省4人,其他地区各一人。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第一个可以自组佣兵、发行货币,也是第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并被获准与其他国家定立正式条约,并对该地实行*民与统治的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的雅加达)建立了总部,其他的据点设立在东印度群岛、香料群岛上。
到了1669年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拥有超过150艘商船、40艘战舰、五万名员工、与一万名佣兵的军队,
1602?年?6?月,由卫玛朗率领一支庞大的?船队东来,在进攻已被葡萄牙人占领的澳门的计划破产后,在当地经商的福建海商李锦向卫玛朗建议占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21/21791/12086261.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