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红顶皇商富贵传(1/4)
江春其人,有清一代至嘉庆朝以前百数十年,乃是独一无二的红顶官商。
只说一桩,江春于1773年捐款四百万两银子作为小金川平乱的经费,1788年捐款二百万两银子作为平定台湾林爽文之乱的费用。1792年清朝廷平定西(屏蔽)藏之乱,1799年平定川陕之乱,江春先后捐款一百五十万两、一百万两、二百万两银子。
从1748年征讨大小金川,到1795年镇压湖南石三保苗民起义,两淮盐商八次捐款军需银共达一千五百一十余万两。
1782年江春捐款二百万两银子修黄河,1788年捐款一百万两银子救济水灾难民,1771年捐款二十万两银子恭贺皇太后八十寿诞,江春与其他盐商恭贺皇太后八十寿诞共捐白银六十万两,自康熙至嘉庆年间,清朝廷收到扬州盐商报效银子共达三千九百八十二万两千九百一十六两。
尤其是江氏三代自江春之父江承瑜就任淮盐总商以来,前后长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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