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君前臣名(1/4)
除去三叩九拜。“君前臣名”,亦是君臣称谓之礼。
乃是说:臣下在皇帝面前自称必须用其名;在皇帝面前提及其他大臣,也须称其名。
循从尊卑有别,是君臣之礼的核心原则。“卑”身臣子,在“尊”身皇帝面前,须谦称己名,以示尊敬。如若某位大臣被破例允许不称其名(不包括自称),则属于君对臣的极高礼遇了。
“赞拜不名”、“诏书不名”。便属此例。
被赐予“赞拜不名”的特权者,朝仪叩拜,赞礼官在皇帝面前不像宣其他官员那样唱出其名,而用官职或爵位替代。因是在天子面前,且多是正规的朝仪场合,所以官员们视其为恩遇殊荣。
被赐以赞拜不名者,往往还赋予君臣礼制其他方面的特权。
“入朝不趋”:入朝上殿时,不像一般朝臣那样快步趋行,可漫步缓行。
“剑履上殿”:一般官员要遵从上殿时去佩剑、脱履的尊君礼制,而有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1/1738/2043979.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