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收益(3/4)
以平均8000韩元的票价算,相当于总收益391.9亿韩元。除去附加税10%、电影发展基金3%后,剩余340.9亿韩元;然后影院分去一半,剩余170.5亿韩元;减去发行手续费和总制作费用将近50亿韩元。剩余120.5亿韩元为票房实际收益。
最后的这120.5亿韩元,依据惯例,投资公司和制作公司是6:4分成,不过n.e.w公司还担任了发行,所以最终是5:5分成。二分之一中,朴志勋的个人投资占了一半。也就是说,不算n.e.w公司的会长身份。仅仅投资,他的收入约为30亿韩元。当时。他的投资为18亿韩元,也就是说,仅仅投资为他带来的收益为12亿韩元。而且,不要忘了,他同时还是n.e.w公司的会长,占了60%股份!
在外界看来,n.e.w公司这次的行为完全是冒险,全揽投资、制作、发行,一旦失败,很可能对公司运作造成重重打击。但是,《我妻子的一切》上映还不到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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