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莳花尚书(3/4)
当初浙江臬司是以‘自身乃利害方之一’,需要回避为由,将吴承恩踢到南京来的。
但当初浙省强推‘里递征粮’本身就是错误的,朝廷也将当初主事的刘中丞,以及浙江巡按、分守道等官员纷纷调离,已经说明了北京的态度。这种情况下,南京刑部自然不愿再当这个坏人。
又得不着好处,却惹一身*,这种傻事儿谁干?
只是那吴承恩的罪名可大可小,朱部堂正在仕途关键期,唯恐被对手借题发挥,影响了自己进步。
他还指望着下一步能调进京里,由虚假的尚书变成真实的尚书呢。
此案才一拖再拖,到现在还没开审。
可把人一直关在牢里也不是个事儿,万一哪天不小心瘐死了。浙江老百姓,还有归有光那个老神经,不得跟他拼命?
所以还是让姓吴也取保候审、异地监视居住的好,放出去了死活都是县里的事儿了,跟刑部没关系。
请关闭浏览器的畅读模式或者取消屏蔽JavaScript的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内容显示不全或者段落错乱。
原网页地址:https://m.asks5.net/0/63/6858_3.html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