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庭审(1/4)
“肃静!”法官敲法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踢了一脚之后又补踢过,否则不可能造成这么重的伤。伤害人已被踢倒,已不能对被害人够成威胁,被告人还继续实施踢打等行为,已造成防卫过当!”公诉人说道。
“辩护人有意见吗?”
“有!”
郑文博说道:“我这里有公安医院的验伤报告,施害人林文除了肋骨和头部伤外,只有一处伤痕,就是我当事人的脚印,林文身上并未找到其他的伤痕,说明我当事人并没有再次实施踢打的行为。”
郑文博又拿出公安机关拍摄的照片,林文胸前有一块青紫的印子,就是顾振南踢的,其他前胸和后背再没有伤痕。
他又拿出公安机关拍的被腐蚀了雨伞、地上的衬衫,还有顾振南后背的伤等相片。
“施害人用浓硫酸泼向我当事人的妻子,若不是他用伞挡了一下,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这样情急之下他踢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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