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为陛下杀出一条血路(1/4)
按照常理来说,地方上的县令,知府这种一地主官都是代天子牧民,具有守土安民之责,因此在史书上,可以看到很多将领们弃城而逃后,还能活的很滋润,甚至靠着手底下的军队让朝廷忌惮无比,进而升官发财乃至造反。
但是却很少看到地方上的文官在敌军攻城的时候自己逃跑了还能活的滋滋润润的。
很多在文官在城破之时宁愿选择自杀也不逃跑,这不是因为他自己怕死,也不是因为他对王朝有多么忠心,而是为了保全一家老小,同时也是因为当代的普遍价值观所造成的舆论。
城破时自杀了,那就是以身殉国为陛下效忠,大大的忠臣!
但是如果逃跑了,那么不好意思,回头朝廷就会砍掉你的头颅,把你的妻女充入教坊司。
也就是说,如果徐县丞他们这些地方官员如果想要放弃正泰县城的,那么就需要承受来自朝廷的追责,而这种追责轻者丢官,重则丧命乃至连累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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